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(guī)定,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(xù)時,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:申請費、申請附加費、公布印刷費、發(fā)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、復審費、專利登記費、公告印刷費、申請維持費、年費、著錄事項變更費、優(yōu)先權要求費、恢復權利請求費、延長期限請求費、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費、無效宣告請求費、終止程序請求費、強制許可請求費、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請求費。
申請人在辦理申請手續(xù)時要繳納申請費;其次是專利審查合格需要頒發(fā)專利證書時,要繳納專利登記費。此時,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向申請人發(fā)出書面通知,申請人可以根據通知上寫明的數額和事項繳納費用。此外,申請人還應及時繳納發(fā)明專利申請的維持費和實質審查費,再次是以后要逐年繳納年費。以上提到的 5 項費用是最重要的費用,申請人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。關于其他費用,可以根據提交專利申請后,申請人的需要和專利審查的情況隨時繳納。